必赢线路检测中心2015、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细则
根据必赢线路检测中心研究生院《必赢线路检测中心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动态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制订《必赢线路检测中心2015、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细则》如下:
一、院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选明
委员:何晓晓 高耀鸿 叶茂 彭莉 李小军 赵传(2015级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硕士研究生在第二、三学年申请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格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 在规定的学制内学习并按学校规定报到和注册。
6.2016级在第一学年所修学分不低于20学分,且所修课程全部考试合格;
7.2016级一等学业奖学金申请者第一学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规格化加权平均分在本学院排名前60%,二等学业奖学金申请者第一学年所有课程学习成绩规格化加权平均分在本学院排名前80%,课程成绩规格化加权平均分计算办法见附件;
8.学术学位硕士生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作者单位必须为必赢线路检测中心),在CSCD、CSSCI、SCI来源期刊或更高层次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受课程成绩排名限制,可优先获得一等奖学金,专业学位硕士生可参照此规定执行。2015级研究生以发表论文或获奖为主要评定依据。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公开发表的论文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现象;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考试舞弊;本学年两门及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已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未按时返校;出国留学;自动退学;未按时缴纳学费。
三、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研究生院下达本院2015、2016级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及标准如下:
年级 |
录取人数 |
一等奖名额 |
二等奖名额 |
三等奖名额 |
2015 |
|
17 |
21 |
20 |
2016 |
|
24 |
23 |
28 |
奖励标准 |
|
1万/人 |
0.5万/人 |
0.3万/人 |
四、评审办法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按照研究生院的总体要求。
研究生对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果申诉人对其答复仍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期内,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评审流程
1.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定的奖学金名单,在本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报送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办,而后由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2.按照学校规定期限将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必赢线路检测中心
2017年9月30日
附件:
课程成绩规格化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
一、规格化
将研究生每门课程成绩的平均值平移至80分。即将所有参考研究生的该课程成绩累加后求出平均值(四舍五入),比如86分,则考分为86分研究生的规格化成绩为80分。一般地,对每一研究生第i门课程规格化成绩Ni=考试成绩+(80-平均成绩)。
二、加权平均
将研究生各门课程的规格化成绩Ni按学分Ci加权平均后,即得到该研究生的规格化平均分N。
即: